更新日期:2023年01月09日
年關臨近,有人說,“又到農夫工討薪季節”。通過正常渠道討薪無門時,一幕幕黑色詼諧不得不輪番上演,跳樓討薪、裸體討薪、賣身討薪……
來京打工的建筑工人李建華為討薪也是飽受煎熬。后來終于拿到了工資,而他也被關進了派出所。
四成農夫工遭遇欠薪
李建華的工友李興峰介紹說,今年7月,他們給北京市房山區成人教育中間做教室加固工程,干了1個多月的時間。其間,與勞務公司簽訂了勞務承包合同,承包合同說,15天給工人拿生活費。效果干了20多天,生活費卻一向沒拿到。
工人們覺得如許下去,很可能干完活也拿不到工資,要求與勞務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勞務公司卻說,“你要勞動合同?。磕悄銊e干了!你們走吧!”
工人們要求結算20多天的勞務工資,勞務公司只給出顯明低于市場價格的結算標準。工人們不接受,也不脫離。公司便一天毆打一名工人,直到工人報了警。派出所民警帶了李建華和勞務公司的人在屋內會商,其他工人被關在門外。后來,工人們被告知,李建華在房間內打人,已經被警察拷在墻上。
后經地方相干部門出面調解,工人們接受了略低于市場價的工資,達成息爭。
4個多月后,李建華在北京市通州區打工時被派出所拘留,緣故原由是在北京市房山區打人致輕傷,已構成刑事犯罪。
李興峰不曉暢,“被打成輕傷,當時怎么沒說呢?第二天,我們還在工地上看到說本身被打的人精神抖擻的,怎么就成了輕傷?”
建筑工人欠薪題目特別很是普遍,日前,在北京大學發布的一份關于城市建筑工人的調查報告表現,有40%的工人曾遭遇工資拖欠,另外還有24.2%的受調查者見到過別人遭遇工資拖欠。
這份名為《京、渝、滬、深四城市建筑工人生存狀態調查報告》(以下簡稱《報告》)的報告由四座城市的大學師生,在今年4月至11月調研完成。調研范圍包括北京、重慶、上海、深圳4個中間城市。
建筑工人的日平均工資是125元,日平均工作時間達9.9個小時,月平均工作27天,月平均工資是3375元。
北京大學社會學系副教授盧暉臨說,考慮到建筑工人的勞動時間和強度,每月3000多元的工資現實上很低。即便如許,工人們還常常不能按時領到工資。披星戴月地干了1年,假如兩手空空回家過年,實在沒法面對年邁的怙恃和嗷嗷待哺的孩子。
調查者發現,大多數成家的建筑工人是家里的經濟支柱,必要用打工收入維持整個家庭的運轉。
無勞動合同是討薪難首因
專家普遍認為,建筑工人勞動合同簽訂率低,是導致工人欠薪題目難解決的緊張緣故原由。
《報告》表現,有75.6%的受調查建筑工人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在簽訂過勞動合同的受訪者中,63.6%的工人本身手上沒有勞動合同。
2008年開始施行的《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1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而在建筑行業,不簽訂勞動合同好像已經成為常態。
50多歲的建筑工人何正文說,從2005年開始,他一向在爭奪簽訂勞動合同,但到如今也沒有拿到勞動合同。在供過于求的勞動力市場上,多數建筑工人缺少要求用工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能力,而行政監管部門的不作為也讓農夫工無可奈何。
今年,何正文到張家界打工,向地方監察大隊申請督促用工單位與本身簽訂勞動合同時,工作人員卻對他說,“它(指‘用工單位’——記者注)簽你就干,不簽你就走人。”
何正文說,“勞動是我的權利,簽訂勞動合同是法律規定的?!北O管部門如許的態度,讓他覺得“有點不太對頭?!?/p>
建筑工人李興峰講到本身在北京市通州區打工的經歷時說,“任何一份正式的勞動合同都應該至少一式兩份,而我們簽訂的合同只有一份,簽完勞務公司就拿走了。碰到事情,他不給你出具合同,你就沒辦法?!?/p>
香港理工大學副教授潘毅介紹,沒有勞動合同,就無法確認勞動關系,這已經成為建筑工人通過法律途徑追討欠薪、依法維權的一道門檻。
盧暉臨認為,沒有勞動合同或社會保險、超長的勞動時間、惡劣的勞動條件,低收入、緊張的工資拖欠等征象,已經使整個建筑業成為非正規行業?!霸谶@種情況下,建筑工人假如想通過法律途徑獲得工傷或職業病賠償,比登天還難?!北R暉臨說。
為何農夫工工資繞不過包工頭
在建筑工人眼中,“包工頭”就是他們的老板。調查數據表現,從包工頭與帶班手里領工資的工人比例達到76.8%,從建筑公司和勞務公司領工資的只占17.8%。
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早在2004年就明確規定,“企業應將工資直接發放給農夫工本人,嚴禁發放給‘包工頭’或其他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和小我?!?/p>
2005年,原建設部印發《關于建立和完美勞務分包制度發展建筑勞務企業的意見》指出,從2005年7月1日起,用3年時間在全國建立基本規范的建筑勞務分包制度,農夫工基本被勞務企業或其他用工企業直接吸納,基本禁止“包工頭”承攬分包營業。
但調查發現,在目前的建筑工地上,由包工頭組織帶領工人施工的“包工制”仍然是普遍的用工情勢。《報告》稱,65.4%的建筑工人是通過老鄉、同伙等熟人關系網絡進入工地工作,22%的建筑工人通過包工頭進入工地工作。
北京六建集團公司的楊最革介紹說,2005年之后,國內雖然有大量的建筑勞務公司成立,但許多勞務公司自身不組織管理工人,是徹底的“皮包公司”,承包到工程以后,就甩手分包給包工頭。
中國社會科學院楊團研究員認為,《意見》現實上成了一紙空文,3年時間期限不僅沒有做到預定目標,還增長了一級新的建筑行業分包階梯。
按照法律規定,包工頭及帶班等不具有效工資格的小我是不可能與工人建立勞動關系的,建筑工人的正式勞動關系應該和勞務公司建立。這也客觀上導致建筑工人無法建立正當有用的勞動合同。
在沒有勞動合同的受訪者中,有34.1%的人認為“不必要,信賴包工頭 ”。在發生工資拖欠、工傷事故等糾紛時,也有47%的受調查者選擇找包工頭。
《報告》認為,包工制的用工體例很大程度上影響工人認清本身的勞動關系,這也是建筑業欠薪之所以成為痼疾的關鍵所在。
楊最革介紹說,建筑業的流動性特別很是大,不容易管理。因而,上世紀90年代,包工制特別很是天真,召之即來揮之即去,對原有的公司模式的建筑工人管理體例造成了致命的沖擊,才漸漸成為建筑領域的常見征象。
潘毅則認為,行業不能成為包工制存在的理由。建筑公司每年必要的勞動用工數量是清楚的,完全可以按照用工量把主體工人的勞動關系確定下來。
中國政法大學副教授郭偉和透露表現,即便建筑業工期短,也不能在包工制的名義下,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
有研究者指出,包工制這種天真的用工制度,“讓工人總是處于高度的流動狀況,使得看似正式的工作在現實操作中非正式化了。建筑工人通常不會和建筑公司或勞務公司發生直接的勞動關系,這些公司也就不必要承擔工人的養老題目、社保題目等,統統負擔都沒有了?!?/p>
《報告》提出,要真正打破包工制的用工情勢,最直接有用的辦法,就是企業將工資直接發放給農夫工本人。
“年薪制”為欠薪埋下隱患
調查發現,受調查人群中有40.2%的工人要到年底才能結清工資,22.5%的工人在工程結束時結清工資,每月結清工資的建筑工人只占28.1%。
長期以來,建筑業因建筑工程項目周期長、風險大、建筑企業需墊資入場等緣故原由,不按月發工資已成為行業常態?!秷蟾妗氛J為,建筑業的欠薪題目之所以緊張,是由于多數建筑工人不是按月結工資,而是到年底才結清工資。按月足額發下班資,是解決建筑領域欠薪題目的關鍵。
《報告》認為,靠有關部門每年度活動式的“清欠工資”舉措應付建筑業欠薪題目,只能是治標不治本,不能解決根本題目。應該通過簽訂勞動合同,建立按月發工資制度等,解決日常欠薪題目。
調查發現,重慶市對建筑民工最“給力”,按月結工資的比例高達70.5%。深圳市按月結工資的比例是23.0%。北京、上海能做到按月結清工資的都只有6%左右,工程結束時結清的比例也都不到20%。
重慶警方還設立了幫忙農夫工討薪的機構,專門配備5名民警,可對欠薪單位立案,并已追款過百萬元。
有專家指出,重慶的例子注解,建筑行業按月結清工資是可以實現的,不存在因建筑工程項目周期長、風險大、建筑企業需墊資入場而無法給工人按月發工資的行業特別性。
中國勞動關系學院勞動關系系主任喬健副教授介紹說,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建筑行業的行政立法中,也曾考慮把工資付出從年度付出改為每月付出,甚至是每周付出。
喬健還告訴記者,在今年8月舉行的協調勞動關系贊譽會上,有人提出,把勞動關系是否協調作為行政官員績效考核一票否決權的指標。